詐騙錢匯入帳戶!陳沂發文控「刻意陷害」 反遭提告獲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民衆陳愷因網路購物受騙,匯款至網紅陳沂帳戶,因此提告詐欺。陳沂認爲自己遭故意陷害而在網路上發文,另有葉姓網友在底下留言。事後,陳愷提吿陳沂及葉男加重誹謗等罪,臺北地檢署今(4日)依罪嫌不足,給予陳沂及葉男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愷因網路購物受騙,而匯款至陳沂的帳戶,並對她提出詐欺告訴。陳沂認爲被提告是遭陳愷故意陷害,因此在去年10月24日於臉書撰文:「做這件事的人......目的是希望讓我們的公司帳戶被凍結......又迫不及待把消息放給馮語婷,顯然是想帶風向說我涉嫌詐欺......甚至連11/2要開偵查庭都知道......歡迎媒體到場,幫我拍拍原告長怎樣」等語。

此外,去年11月7日在Youtube發表標題爲:「用1000塊就想小弄弄,會不會太少一點」的影片,指摘遭陳愷故意陷害。而葉姓網友則在陳沂臉書底下回應:「側翼的抹黑手法就是這麼拙劣,要搞共產黨的批鬥,卻學得像低配版」等語。陳愷因此提告兩人涉加重誹謗等罪。

陳沂及葉男堅決否認有何妨害名譽犯行,陳沂辯稱,她在網路上說自己遇到被告詐欺的事情,並做出合理的推論,認爲有心人只匯1000元到她公司的帳戶,就想凍結她公司帳戶,是想要整她,她認爲誣告可能性相當高,但她不清楚特定對方是誰,後來是陳愷出庭後等在媒體聯訪她後也想受訪,自願在媒體面前曝光。

葉男辯稱,他是對陳沂遭攻擊的迴應,並非迴應陳愷,他也不認識對方。

檢方調查,陳愷在去年6月3日,上網購買兩支手機,金額各1000元,其中一筆價金匯入陳沂所經營快樂冠軍公司的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內,之後因遲未收到商品,而認受詐騙並報警處理。陳沂辯稱不知道爲何有此款項,且查無任何詐欺犯行,而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爲,陳沂因此基於合理懷疑,推論是有心人慾藉匯款區區1000元至其公司帳戶內,達到凍結帳戶的目的,進而自感遭受陷害,上網發文及上傳影片以提出質疑,尚屬可受公評之事的合理評論。

且其所質疑者是網路暱稱「馮語婷」之人,並無隻字片語提及陳愷的姓名與真實身分,因此閱聽人並無從由此推知陳沂所指手機買家的真實身分,自難認有何妨害名譽犯行。而葉男也無從特定陳愷身分,從而難認有何妨害名譽犯行,因此,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