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統一發票 小心吃上官司!
國稅局加強清查統一發票冒(詐)領獎金情況,先前有臺中一名民衆因在同一商家中了12張200元的統一發票,遭中區國稅局發覺異常,建議繳回獎金後,又有民衆因冒領20張200元發票,合計4000元獎金,被移送法辦。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說明,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已成爲民衆生活習慣,而統一發票對獎亦成爲全民運動,不過,爲防止不肖業者或民衆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詐)領獎金,並確保獎金髮放的公正性,異常中獎之統一發票查覈機制已成爲國稅局重要業務之一。
李慶華說,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詐)領獎金者,應追回其獎金,主管稽徵機關並於取得相關不法事證後,移送司法機關究辦。
北區國稅局表示,曾有C君民衆兌中2010年7-8月期20張統一發票,獲得獎金4000元,發了筆小財,看似幸運的背後,卻另有玄機,C君兌中的都是同一家營業人開出的統一發票,C君表示那些是他常至該店消費取得的發票。
但經國稅局查覈後,該營業人並無C君的消費紀錄,C君是透過受僱於該營業人的員工取得顧客消費的統一發票並佔爲己有,稽徵機關除追回獎金外,並將相關不法事證移送究辦刑責。
北區國稅局強調,自100年1-2月期起統一發票開出獎金1,000萬元的特別獎後,截至102年3-4月期,前後14期已創造了120位千萬富翁;千萬大獎的確提高民衆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的誘因,但爲防止冒(詐)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情形亦會加強查覈,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被移送司法機關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