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求處死刑鄭捷沒意見 法院裁定續押

鄭捷殺4人無悔意遭檢方處死刑,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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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嫌鄭捷因犯下捷運殺人案,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以4個殺人罪、22次殺人未遂罪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全案移審後,法院裁定羈押。

▼4殺人罪、22殺人未遂罪,起訴鄭捷求處死刑。

法官問鄭捷是否看過起訴書,他面無表情的迴應「有」,對於起訴內容及求處死刑有何意見,他再回答:「沒意見,全部認罪。」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兩名律師到庭辯護,主張無證據顯示鄭捷有逃亡能力及再犯之虞,希望法院停止羈押;但合議庭評議後,以鄭捷涉犯重罪及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

檢察官認爲,鄭捷案發後迄今,始終不願真誠面對死者家屬及社會大衆,並從未迴應死者家屬或向死者家屬表達歉疚之意,其手段兇殘,行爲惡劣 ,造成被害人家屬永遠無法抹滅之傷痛,其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請參酌上情,對被告依法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