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聲音照相」執法上路 2天辨識479輛噪音車人工過篩
▲4月10日當日於古坑鄉路段辨識到汽機車共計479輛,人員除依照系統產出之噪音車資料外,並同步進行後端作業處理,篩出是否有系統誤拍之情形。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環保局今年添購噪音新利器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從4月10日起科技執法照相系統,聲音照相設備上線,架設雲林易發生改裝車輛競速之道路及大型重型機車熱門出遊路段進行佈設。針對所拍攝之車輛,人員除依照系統產出之噪音車資料外,並同步進行後端作業處理,篩出是否有系統誤拍之情形。
聲音照相設備系統,可於車輛行進時立即判定該車噪音值是否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若遇車輛雖爲原廠但駕駛不當操駕或拆除消音器,及非法改裝排氣管等皆可能產生高分貝噪音。聲音照相設備即可針對此類車輛進行蒐證運算,並立即知道行進間車輛噪音分貝結果,若車輛超過該路段管制標準,將進行告發作業。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聲音照相」分貝標準依道路速限有所不同,速限小於時速5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86分貝,速限超過50公里、小於7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90分貝,違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裁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4月10日當日於古坑鄉路段辨識到汽機車共計479輛,該路段車輛需符合均90dB(A)之規定,針對當日系統所拍攝之車輛,人員除依照系統產出之噪音車資料外,並同步進行後端作業處理,篩出是否有系統誤拍之情形。
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表示,現行鍼對噪音車輛管制,除了每月不定期與轄內警方及相關單位配合攔檢改裝車輛進行噪音量測外,本年度購置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針對民衆易遭受噪音車影響之區域,不定期不定點執行車輛聲音照相勤務,請民衆一起共同維護噪音安寧之權益。
▲速限小於時速5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86分貝,速限超過50公里、小於7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90分貝,違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裁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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