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輛噪音擾民 南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
臺南市警四分局針對噪音車輛加強稽查取締,將祭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警四分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四分局研議從本週起規畫在民衆陳情及噪音車輛好發路段機動架設儀器檢測。(警四分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四分局研議從本週起機動架設「聲音照相」加強稽查取締噪音車輛。(警四分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機動車輛違法改裝及不當騎乘產生的噪音,嚴重影響民衆居住品質及安寧,臺南市警四分局針對噪音車輛加強稽查取締,將祭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還與市府環保局稽查人員合作,研議從本週起規畫在安平區的安平路、慶平路、永華路、健康路、安北路等民衆陳情及噪音車輛好發路段,機動架設儀器檢測,汽機車只要行駛音量超過管制標準即拍照取締,若超標屬實更將依法開罰1800至3600元。
市警四分局交通組長郭榮木認爲,機動車輛音量超標部分,過去環保單位主要以路邊攔檢及通知到檢等方式查處,且攔檢後須原地噪音檢測分貝值超標纔會開罰;如今加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可大幅提升執法量能。
警方說,對於速限小於50公里的道路,行駛中的汽機車聲量不得超過86分貝;速限50至70公里的道路,汽機車聲量不得超過90分貝,超標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四分局長甘炎民指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後,將能讓車輛行駛中產生的噪音違規事實量化,不再隨民衆個人主觀感受,可破除執法過當或鬆散等迷失,依客觀科學量測方式作爲依據,針對超標者必依法進行舉發;後續還將持續根據民衆陳情熱點加強取締,精準執法,以維護社區生活環境的安寧。
不過,甘炎民也強調,設置「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的本意,原是爲了維護民衆安寧、安全,因此將僅針對違反《噪音管制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駕駛嚴加開罰,呼籲市民朋友注意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車距及防禦駕駛等正確駕車觀念,就能安全駕車並保持社區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