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排氣管噪音擾民 臺南環警監聯合大執法

警方攔查涉嫌違規改裝車輛。(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這車燈亮又刺眼,遭警方攔查。(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臺南市中西區近日晚間常有改裝車輛噪音狂炸擾民,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昨日傍晚聯合環保局、監理站聯合執法,強力取締,4小時攔檢65車,舉發18件,警方呼籲改裝車輛車主,切勿爲了一己之私,妨害大衆權益,同時損及自己荷包。

臺南市中西區的商家住宅密集,改裝車輛的排氣管噪音時而連續高亢,時而連爆2、3響,許多民衆半夜驚醒,被搞得神經衰弱卻又無可奈何,最後只能打電話向警方、環保局狂罵出氣。

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聯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昨日下午6時起府前路建興國中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透過跨部門合作,強力取締噪音車及違規改裝車。

警方指出,本次針對改裝車燈(LED、HID)、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加強取締,主動攔查檢驗65件,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共舉發改裝車輛18件、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2件。

警方指出,112年度針對改裝車輛攔查蒐證並通報環保局、監理站實施召回檢驗,共計723輛;舉發開罰違規改裝汽車設備共267件。

警方表示,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檢驗。

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也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之罰緩。

警方指出,民衆若發現噪音擾寧車輛,可上傳相片或影片到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警方也會持續結合路檢、巡邏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並轉由相關權責機關召回檢驗,以有效遏止改裝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