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油脂使用逾期原料 花蓮下架7項產品合計258公斤
▲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花蓮縣衛生局查察全縣業者,總計下架回收7項產品,合計258.45公斤。(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下同)
花蓮縣衛生局接獲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報「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製成乳瑪琳等19項產品,立即查察全縣下游業者,總計下架回收7項產品,合計258.45公斤,衛生局將持續監督下架回收情形,維護縣民飲食安全。
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逾期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乳瑪琳,製成906,000公斤之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因業者無法釐清批號,擴大回收保存期限自106年3月8日至9月30日之上述產品。 花蓮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查察全縣各大賣場、食品原料通路商、名產烘焙業及觀光飯店等193家重要下游業者,並請縣內糕餅公會及原料盤商告知下游業者,總計業者已主動下架乳瑪琳等7項產品,合計258.45公斤。
花蓮縣衛生局李宏滿局長表示,此次稽查發現花蓮縣業者多是販賣或使用小包裝乳瑪琳問題油品,影響的範圍層面及嚴重性不大,但呼籲所有花蓮業者,應秉持以往良好之自律精神,若有使用或販售違規產品者,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花蓮縣衛生局,以免觸法。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條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爲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民衆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相關回收資訊可傳真038-230390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