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7月15日上路 7大重點一次看懂
疫情影響經濟,行政院長蘇貞昌今上午將正式宣佈振興券發放細節,根據規劃,民衆花1000元可得3000元振興券,且人人有份,因應不同的消費型態,振興券分實體和非實體兩種,民衆可透過郵局、超商等管道取得實體券,也可用行動支付使用非實體振興券,使用期限爲7月15日至12月31日。有關振興券不可不知的七大要點,《中時新聞網》爲您整理如下。
1.何時發、使用期限?
振興券自7月15日開始發放後,可以用到今年的12月底。
2.誰可以領振興券?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身分、取得居留許可的外配、陸配都可以領,甚至連在截止日前出生的嬰兒也都可以領,但每人都限領1次,而中低收入戶可直接領,不需先消費1千元。
3.實體券怎麼領取?
實體振興券可去郵局兌換,以1千元換3千元實體券,或比照口罩實名制,在網路預購後到四大超商領取,而第2波「預購」可能開放全聯、美廉社、屈臣氏和康是美加入。
4.非實體券怎麼領?
「行動支付」需先上網登錄,累計消費3千元后,政府再退回2千元回饋金;「電子票證」則是刷3千元會退2千元或電子支付點數;而「信用卡」則是累積消費3千元,可扣抵2千元。
5.振興券如何使用?
實體券等同現金,但不可以用於儲值、繳學費、水電費和各種規費,也不能拿來囤積民生物資,其他消費項目、地點沒有限制,但原則上不找零。
6.實體券的面額是?
目前規劃實體券有9張,分別是4張500元券與5張200元券5張,預算規模近5000億元。
7.可以使用的地方?
夜市、商圈、傳統市場、餐廳和旅宿業等地方,也可用來購買高鐵、臺鐵等交通票券,但不能用在電商,因爲目的是吸引民衆出門促進消費。
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將在今(2日)舉行記者會說明,7月15日振興券發放的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