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謀殺雙屍 謝依涵移審 士院決定續押或交保
八里雙屍案,士林地檢署認定被告謝依涵獨自殺害兩命,12日偵結,15日上午提訊謝女,並將全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法院將開庭決定續押或是交保。
媽媽嘴咖啡女店長謝依涵被控因需錢孔急,2月16日騙陳進福及張翠萍夫婦到店裡下藥迷昏後,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紅樹林,還化老妝喬裝成張女,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和保管箱不成,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強盜殺人等5罪起訴,建請法院量處嚴厲之刑。
檢方除認定被告謝依涵獨自犯案,也認定被告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3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檢方表示,12日偵結全案時,沒有提訊在押的謝依涵,經週休假日加班整理卷宗,上午將提訊謝女,並將全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
士林地方法院收案後,將召開移審庭,並審酌卷宗內容、謝依涵答辯及檢方論告等,再決定對謝女續押或是交保。法界人士認爲應該續押,以利於檢警偵辦。
檢方起訴書指出,陳進福夫婦因住在八里別墅而與附近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熟識,謝女得知夫婦財力豐厚,在民國99年1月間起,即接受陳進福金援,雙方往來密切。
謝女因家計、將結婚而需款孔急,預謀盜領夫婦倆的銀行存款及珠寶手飾,在101年9月10日上午前往新北巿淡水租屋處附近的診所,向醫師謊稱因母親過世而導致失眠,陸續取得7顆及14顆安眠藥,並在租屋處吞3顆安眠藥測試藥效。
101年12月底,謝女得知張翠萍在臺北巿北投農會有開立保管箱寄放珠寶、存摺等物,幾天後也到農會開立保管箱,瞭解保管箱鑰匙模樣,再趁張女出國不在家及陳男疏於注意時,偷張女的保管箱鑰匙及格子外套後,搭計程車並以假髮、墨鏡、化老裝到農會欲開啓保管箱,僞籤「張翠萍」簽名,但行員發現她沒有張女身分證、印鑑,且簽名不符而未得逞。
謝女不甘心,再度返回陳男家與陳男發生爭吵,便從3樓推倒陳男,導致因跌倒而右手腕及腰部骨折。謝女後來在2月16日,以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女兒要辦滿月酒,將陳男夫婦誘騙到店裡,再將安眠藥粉加入兩人的飲品,待藥效發作後,先後將張女及陳男帶到紅樹林靠外海灘處。
檢方表示,謝女站在陳進福(右圖)背後,將水果刀架在陳男右頸部,一度遲疑2至3分鐘,便以左手摀住陳男嘴巴,以右手猛刺陳男右頸,不顧陳男痛得喊叫,陳男因被刺破頸動脈死亡。
謝女後來走向張女,蹲在張女背後,以水果刀刺張女後頸部,張女痛得大聲質問,「是誰?爲什麼要這樣做?」等語,並以右手抓住刀刃,但謝女仍猛刺她7刀,導致張女血胸致死。謝女拿走張女的皮包,內含身分證等,並將張女及陳男棄屍在現場,即假裝若無其事返回咖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