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打香腸」是性交易! 熟客買春先講密語
臺中警方抓到一名50歲林姓婦人,她專門在KTV門口擺攤賣香腸,一天下來只能賺一千多元,竟然幫忙仲介色情,只要有客人說出通關密語「辣妹打香腸」,她就幫忙找傳播妹,每次性交易6000元抽1000元,比擺攤生意還好賺。
臺中市警方利用週末前到自由路上一家KTV門口跟監,有一名傳播妹來到香腸攤面前和一名男子交談後,準備離開進行性交易,而這仲介就是香腸攤的老闆娘,從她樸實的外表,外人無從察覺老闆娘私底下扮演色情仲介角色,但警方早已盯上她了。
香腸攤變成應召站,這個攤子早就豔名遠播,攤子就設在KTV門口旁,林姓老闆娘晚上在這邊賣香腸,一天只能賺得一千多元,爲了貼補家用,竟然當起色情仲介,只有要客人到她的攤子前講出暗號,就幫忙叫小姐。
香腸嫂仲介色情,每次六千抽頭一千
3日晚間11時許,30歲簡姓男子從友人處得知林婦從事色情仲介,能幫忙叫傳播妹,他和林姓婦人搭訕請她代叫傳播妹,林婦聯繫一名賣淫的21歲張姓女子,簡男和張女約好在KTV附近一家老舊旅社性交易,警方見時機成熟,前往旅社抓人,2人來不及辦事,當場被逮個正着。
警方查出,簡男和張女性交易價格6000元,林姓婦人分1000元,車伕分1000元,張女拿4000元。第一警分局繼中派出所所長辛盟強(右圖)表示,「他們要使用一些就是密語之類的,一次的代價是6000元。」
警方查出,林姓婦人是大陸籍配偶,身分單純,可能是受不了金錢誘惑纔會淪爲色情仲介,利用暗號,香腸嫂在KTV前仲介色情長達半年之久,每次可抽頭1000元比賣香腸好賺,也難怪這攤子的口碑是建立在辣妹上,但豔名遠播,最後還是被警方破獲,偵訊後連同香腸嫂共3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