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案是否應公佈姓名?專家:中央做法應更周延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性侵事件,但新聞稿上是否可公佈園所名稱掀起兩派論戰,專家認爲,有討論空間。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性侵案持續延燒,是否應公佈園所姓名也引發地方政府與中央論戰,專家認爲各自立場都有道理,但中央談這件事時,應與地方先行溝通了解狀況,避免爭議或對立,未來若要修正相關規定也應召集各界人士討論,讓法規更完善。有家長代表認爲,是否公佈園所名稱應迴歸受害者家長意願,地方、中央政府也應尊重。

中華育幼兒童關懷協會秘書長洪錦芳表示,能理解中央衛福部、監察院基於公共利益應報導,但市府所提的保護被害人立場也有道理,但中央作法或許可以更加周延,應與地方先行溝通、瞭解狀況,直接對外公佈作法容易形成對立,對兒少工作來說並非正面結果。

至於發生類似事件是否應公佈園所姓名,洪錦芳認爲,法條都是跟着時代在走不斷進步,「做中學,學中做」,若談到兒童最佳利益、個資保密,是否公佈是很兩難問題,中央不應倉促的去斷定要不要公佈兒少個資,應邀集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家長團體共同來討論,看法規要如何改能更完善,才能促成正向改變。

不具名學者也說,不單隻有兒少案件問題,過去至今也有很多不同年齡層遭受性侵的受害人,傷害程度絕不小於性侵害案件,同樣也需要被保護,中央應藉此機會將相關法規攤開來審視,讓這些受到傷害者可以受到保護前提下,讓加害者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

臺北市國小聯合會總會長吳政鴻則認爲,雖然第一時間公佈園所姓名可讓大衆警惕,但幼兒園畢竟是小衆單位,恐讓被害者產生二度傷害,該不該公佈園所名稱,應迴歸受害者家屬意願,有些家長可能因保護自己孩子希望能不公開名稱,地方、中央政府也應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