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虐童!花蓮1歲女童遭掌摑命危 生母及男友下狠手遭羈押

花蓮光復鄉1名1歲4個月大的女童,20日凌晨突然失去意識跟呼吸送往醫院急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花蓮地檢署經拘提其生母宋姓女子及其同居陳姓男友到案,認爲兩人涉有虐童重嫌,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光復鄉1名1歲4個月大的女童,因吵鬧、哭鬧遭生母宋姓女子摑掌臉頰,20日凌晨突然失去意識跟呼吸送往醫院急救,醫師發現頭部有疑有遭外力擊傷的傷勢,造成腦幹功能嚴重受損,目前在醫院治療,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花蓮地檢署獲報後展開偵辦,拘提宋女及其同居陳姓男友到案,認爲兩人涉有虐童重嫌,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地檢署20日接獲鳳林警分局通報指出,光復鄉1名1歲4 個月女童,20日凌晨0時30分許,因意識喪失及無呼吸,由34歲生母宋女及其34歲男友陳男緊急送往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急救,但因病情危急,轉送至花蓮慈濟醫院救治。

醫師發現女童頭部兩側頂葉跟左側顳葉硬腦膜下,有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雙側視網膜也有出血狀況,評估其基本腦幹功能均已嚴重受損,符合臨牀受虐性腦傷(嬰兒搖晃症候羣)診斷,院方爲保護女童腦功能,遂施行低溫療法,但女童因血壓過低,目前先使用兩線升壓劑維持血壓,不過病況危急,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警方在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卓浚民指揮下展開偵辦,持拘票拘提宋女及陳男到案,經檢察官漏夜縝密查證,發現陳男涉嫌在19日中午,因與宋女通話時,聽聞女童吵鬧,竟唆使宋女摑掌女童臉頰,其後宋女聽聞女童再度哭鬧,再用右掌猛力搧打女童臉部,有共同涉犯虐兒嫌疑。

檢方訊後認爲,宋女、陳男共同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罪嫌重大,且所犯是最輕本刑爲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還有逃亡、串證之虞,爲此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全案今天上午11點多開庭審理,卓浚民到庭積極論告,力陳宋女、陳男涉犯情節及犯後飾詞狡辯等情形,最後法院裁準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