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歲童疑遭親父母虐死 法官下午開羈押庭
臺南市2歲男童疑遭親生父母凌虐致死。(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南2歲男童去年4月疑遭虐被安置,今年7月結束安置返家後,18日晚間在浴盆溺水,被親生父母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休克死亡。由於男童全身傷痕,檢警懷疑遭凌虐致死,除相驗男童遺體,檢方也依傷害致死罪於今天凌晨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法官預定下午2點30分開羈押庭。
針對於男童一事,市府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去年4月男童發生案件即安置,經評估後,今年7月再將男童交回給母親;從去年4月至今年9月,每月至少都訪視2至3次,對於發生案件感到意外及遺憾;另外,此案家另名女童,因臨時發生此事,昨晚社會局已緊急安置,社工員也盡力安撫女童的情緒,如果將來案件確定後可以回到家更好,但是如果沒有辦法就會持續安置,讓她的心裡更平復。
據瞭解,同居但沒有婚姻關係的43歲女子及32歲男子育有2名子女,除了男童之外,還有一名3歲女童。警方初查雖未發現女童受虐,但市府社會局已介入安置女童。
警方調查,此女與同居人平常打零工維生,一家人長期住在平價旅館。2人被警方帶回問訊時,表情淡定,否認虐童,僅供稱男童很頑皮,只要每次擺好東西,就會弄壞弄亂,只好出手「調教」。2人平常以牛皮紙捲成棍子教訓男童,也會徒手修理,但他們認爲這是管教,並不承認虐待。
18日晚間,女子在浴室將男童放在嬰幼兒浴盆洗澡時,男童不知何故溺水。謝女供稱,一發現就趕快急救,但男童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當時同居男外出,回來發現男童情況不妙,2人趕緊將男童送到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休克死亡。
前天深夜10點多,警方接獲院方通報後,員警到場發現男童全身滿是新舊傷痕,直覺是虐童;南檢接獲警方通報後,立即相驗男童遺體,並發現兩人對男童的傷勢避重就輕,認定2人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今天凌晨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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