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歲男童家訪前疑遭虐死 今移審父母均續押

臺南市2歲多謝姓男童去年10月18日晚間由謝姓生母和她陳姓男同居人從投宿平價飯店送往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因男童身上多處新舊傷,胃部也有傷口,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檢方依涉家庭暴力傷害致死、傷害罪嫌將生母及同居人起訴,今移審臺南地院均續押。

臺南地院指出,陳供述內容與卷內事證相佐,且與同案謝女供述有所出入,有事實足認他有勾串證人之虞。且陳時常更換住所,且所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畏罪逃亡規避審判程序的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法官裁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謝女部分,犯罪嫌疑重大,前後數次供述反覆不一,且與共同陳供述仍未盡相符,有事實足認她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而裁押未禁見。其中,陳部分將採國民法官制度審理。

檢警調查,2歲多謝姓男童是44歲謝姓生母和32歲陳姓男同居人所生,去年10月18日晚間8點多,兩人從臺南市一家平價飯店騎機車將男童送往醫院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院方急救至11點多宣告不治。

警方認爲,男童長期遭凌虐遭毆打導致腹膜炎,胃部纔有傷口,後腦杓也有新的瘀血傷口,且身上也有多處舊傷,院方懷疑男童生前遭凌虐,因而報警處理。

據瞭解,男童父母一開始表示是男童是自己跌倒撞到,但警方調查,男童母親可能在幫孩子洗澡時,孩子體力不濟跌落浴缸,母親做人工呼吸無效,男童父親案發時外出買東西。

臺南市社會局表示,前年4月第1次安置該名男童,安置1年多,直至在去年7月返家,之後每月至少派員訪視兩次,也有密切觀察。社工原安排10月19日晚間家訪,男童卻不幸在前一天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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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姓生母和她陳姓男同居人從臺南市一家平價飯店騎機車將2歲男童送往醫院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院方急救至11點多宣告不治。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