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200萬交保再遭撤銷重審 鄭文燦提前16分抵達桃院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桃園地院前日二度裁定加保700萬、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提抗告成功,桃院今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搭車提早16分鐘現身桃園法院門口,全程依舊不發一語,與律師面無表情走進法院。

鄭文燦涉貪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桃園地院前日二度裁定加保700萬、以1200萬元交保,前晚檢方第二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撤銷原先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今天下午2點重開羈押庭,檢方仍由主任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出戰鄭的3位資深律師陳永來、遊琦俊與鄧翊鴻進行檢辯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