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鄭文燦涉貪獲500萬交保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鄭文燦500萬交保後燦笑離開地院,但如今遭高等法院撤銷,更裁結果可能生變。(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爆發貪污案件,在5日回國後就被檢調帶回訊問,並在訊後以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桃園地院卻裁定500萬元交保。案經檢方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做出最新裁定,將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爲裁定。

據瞭解,鄭文燦捲入的弊案,與桃園市府先前推出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當時規劃將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近50公頃土地進行都市計劃區段徵收,預計可提供約25公頃的產業用地。不過規劃區外的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羣也想借此獲利。

因爲農地無法納入該規劃區使用,但該農地地主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自辦重劃,並企圖利用行賄官員的方式,讓農地強行闖關,列入規劃區使用。因此重劃會楊性成員拿出千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廖姓男子,向鄭文燦行賄。檢調單位6月間就已經發動偵查行動,將楊男、廖男帶回訊問,其中廖男遭聲請羈押獲准,楊男則因年事已高獲得交保。

檢方持續蒐證,認爲時機成熟後,選在鄭文燦自日本度假返國後,到臺北住家中帶回他偵訊。經過16個小時的訊問後,檢方認爲鄭文燦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卻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法院裁定當下引發檢察官不滿,當庭提出抗告,更批評「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

鄭文燦獲得法院裁定交保後,也引發法界熱議,更有傳言指出,做出交保裁定的桃園地院鄧姓女法官,其父乃鄭文燦過往的屬下,所以女法官纔會做出交保裁定。但詳情如何,目前仍未經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