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氣候變遷法 工商協進會提八建言

工商協進會直言,臺灣在推動淨零排放,仍有許多困難亟待克服,因此提出八點建議與呼籲:首先是,加速訂定相關子法。明定合理配套措施,並持續聽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以降低未來執法上可能產生之爭議,減少對工商界的衝擊。

二是,碳費徵收須考量企業整體競爭力。碳費將於2024年起先針對排碳大戶優先徵收,建議碳費收入應優先協助與應用於溫室氣體減量與技術提升,改善電力排放係數,降低企業的成本負擔,維持出口競爭力。

三是,儘速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建議參考國外經驗,儘早建立碳權交易所,開放自願性碳交易市場,降低企業的碳權交易成本,以激勵國內低碳科技的開發與循環經濟的形成。

四是,全力協助中小企業進行碳盤查。建議依據產業類別及規模大小,規劃分級輔導機制,確實滿足各產業與規模的中小企業在資訊、人力、資金等資源上需求。

五是,積極推動新能源佈局。加速新能源的開發,以及任何能源選項,都應列爲考慮。從能源結構調整,減少能源部門的碳排放,纔是根本之道。

六是,應將日後超徵稅收提撥一定比例協助企業溫室氣體減量,資源再生循環技術,以及補助獎勵產業溫室氣體減量投資,加速排碳大戶儘速達成目標。七是,應密切關注是否產生綠色通膨效應,並有效落實公正轉型。對受影響之產業、地區、勞工及消費者等不同族羣,提供必要的協助。

最後是,建議政府與金融主管機關規劃提供金融業氣候變遷風險調適獎勵與誘因,善用金融業掌握投融資工具、肩負資金引導的關鍵角色,加速協助各產業進行低碳轉型,強化國際碳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