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衍樑小舅子王頌寧 免分前妻2700萬

臺北地方法院。(中時資料照)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小舅子王頌寧,遭蕭姓前妻指控雙方美國打離婚訴訟時,已約定應各自揭露婚後財產,但她發現王卻隱匿在臺財產5484萬多元,因此提起「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訴訟,要求給付2700萬。臺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雙方在美已判準離婚,蕭女提訴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判決駁回。可上訴。

蕭女2016年曾提出訴訟,指1996年4月底,雙方在美國紐約結婚時,並未約定夫妻財產製,2008年6月底,她依美國法令訴請離婚,審理期間,兩人就夫妻財產分配達成協議,應各自揭露婚後財產,並簽訂協議書。但她後來發現,王男隱匿在臺財產未報,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合計新臺幣5484萬2719元,導致紐約法院無從審酌,她無法參與分配。

蕭女認爲,王男隱匿財產未經紐約法院審酌,同時不在雙方協議範圍內,自然不受協議書拘束,因此在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給付2700萬。王男主張,雙方經紐約法院判決離婚,代表蕭女承認該判決,以及判決內的協議書,後再回臺提起本件訴訟,已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法官認爲,雙方在紐約法院已就財產分配事項達成協議並經紐約法院判決離婚確定,蕭女回臺提告確實已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判決駁回蕭女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