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理心建構友善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制 立委王婉諭與檢方交流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臺灣高等檢察署同舉辦「建構友善的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制」研習會。圖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 。(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以下同)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月27日共同舉辦「建構友善的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制」研習會,邀請全國檢察署承辦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或覆議業務之檢察官等承辦人員,及協助被害人申請程序的犯保協會人員等共120餘人參加,安排諮商心理師黃乙白分享,邀請與會審議人員上臺模擬被害人的角色,體驗被害人在審議過程中的感受,透過演練以顯示創傷知情與同理心的重要,讓與會人員印象深刻。
▲立委王婉諭致詞。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致詞表示,爲保障被害人的權益,法務部決心要將民國1998年就訂定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進行大幅度修正,更貼近實務上的需求。董事長邢泰釗也說明這是首度將補償審議的承辦人員一起觀摩交流,期盼在此次研習會後,讓審議過程能更具有同理心。
臺中地檢署曾耀賢檢察事務官會中分享自己在該業務初期也受到許多挫折,經不斷學習與修正後,他會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給被害人,當被害人有問題時可以直接來電詢問並獲取正確的資訊,不僅可以降低被害人在等待審議過程的焦慮不安,更可提升對進度過程的掌握。
立法委員王婉諭則在與談中,透過自身及其他被害人的實際經驗,認爲犯罪被害補償是國家對被害人家屬的歉意和照顧,改革的目標爲「即時保障被害家庭經濟安全」及「避免變相檢討被害人」,並提出補償審議機制三項核心問題:一、缺乏創傷知情的詢問方式,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二、審議結果的曝光,致被害家庭隱私的損害;三、補償審議委員會組成缺乏社工及心理學外部專業,且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臺高檢署朱兆民主任檢察官也在綜合座談時,主動分享審議案件的經驗,讓彼此都能更加了解對方的立場與所遇到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