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染髮爲餌誘少女旅館硬上 色狼判囚4年10月定讞
謊稱染髮拐少女到旅館硬上,色狼遭判囚4年10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蔡姓男子在2021年以幫忙染護頭髮爲由,分別誘騙18歲女子與年僅14歲的少女,前往旅館房間加以性侵,最高法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罪與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定讞。
蔡男在2021年11月27日下午2點,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與正義北路口,因見少女獨自佇立在公車站牌前,遂主動與少女攀談,並佯稱欲替她染護頭髮,致少女信以爲真,於同日下午2時56分許,與蔡至新北市一家旅館某房間內。
2人進房後,蔡男不顧少女之抗拒,舔摸少女胸部及下體、以生殖器摩擦少女下體,並將手指插入少女私處。
蔡男食髓知味,同年12月17日晚間透過交友軟體向另一名少女佯稱得免費替她染髮,致她信以爲真,而與蔡男相約在新北市一家麥當勞前,2人會面後並一同至旅館某房間內,蔡男不顧t少女之抗拒,加以性侵。
一審及二審斥責蔡男不尊重少女2人身體及性自主權,造成少女身心受創,惡性重大,惟念其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判處4年10月有期徒刑,蔡男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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