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工資照發!復工後遭求補時數 他崩潰:要20幾天加班3小時
▲疫情期間工資照發,復工後員工被要求加班補工時。(圖/翻攝自看看新聞,下同)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廣東廈門一名李先生所在的公司因爲疫情延後開工,2月份工資照發。公司在復工後卻發出休假補充說明,決定員工的放假工時不在發放工時裡面,要在後續加班工時中抵扣。考勤中顯示,大多數員工都要再補80多個小時。
綜合陸媒報導,李先生表示,公司說6月份之前能加班補上(工時)就發錢,如果補不了就延期到8月份補,補不了的話就要扣錢,照這樣的情況,每天都要額外從晚上6點幹到9點鐘,每天加班3個小時,大概要20幾天(才能補回來)。
公司負責人說,雖然2月份發了工資給工人,但爲了企業生存,員工還是得補回這個時間。至於國家是否有相關規定,公司表示並不清楚。
法律界人士認爲,政府要求停工停產的話,企業在一個月的正常支付週期內,是適當以正常標準去支付工資的,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可按照廣州市最低標準的八折去支付工資,復工復產後,如果單位要安排員工去補相應的工時的話,超出正常的工作時間,仍然是應當按照加班的標準計算。
網友得知後紛紛留言,「那也沒錯吧」、「不上班,照發工資,上班後把那個月工資的工時加班補回來,這有什麼錯?」、「畢竟企業也是要營利的」、「互相理解吧,不然企業垮了連工作崗位都沒了」、「不能一味的要求企業承擔全部損失,真的沒有多少企業能經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