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花15萬找槍手代檢 「僵直性脊椎炎」少當8個月...遭判刑半年
男子找槍手代替體檢,取得僵直性脊椎炎證明成功申請免役,遭判6月徒刑。(圖/達志示意圖)
黃男2016年入伍當兵1年,想賺錢照顧母親,不想浪費時間在軍中的他,透過某集團綽號「小路」等人,支付15萬元,找來真的有僵直性脊椎炎的男子假冒去軍醫院體檢,取得醫師證明後向部隊成功申請停役,等於少當8個多月兵。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黃男所犯《陸海空軍刑法》最輕無期徒刑仍太重,維持一審判決判他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現年27歲黃姓男子爲義務役役男,2016年2月25日入伍,在陸軍裝甲542旅當1年的兵。不想當兵的他,得知患有僵直性脊椎炎者可不用當兵,透過管道找上綽號「小路」的集團等多名成員協助。黃男同年4、5月付15萬元給小路後,黃向國軍臺中總醫院申請體檢,由小路找來集團中確實有罹患基質性脊椎炎男子假冒黃男,前往醫院接受體檢。
醫院誤信該名男子就是黃男,立刻開立患有僵直性脊椎炎的診斷證明書。黃男取得該證明後,向部隊申請停役,經陸軍司令部審覈通過後,依「常備兵現役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准予停役,核頒停役令,黃男順利提早在同年6月9日離營。
軍方2019年發現有異,通報憲兵隊與地檢署,黃男遭通緝後到案,隨即遭臺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僞爲疾病免除職役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
黃男坦認犯行,法官認爲,黃男曾犯下公共危險罪遭判4月,5年內再犯屬累犯,但考量2案犯罪類型不同,因此不予加重,最後從一重,依陸海空軍刑法判他6月。檢察官認爲判太輕,上訴臺中高分院。
法官審理後認爲,黃男高中肄業,打零工扶養單親母親,因家庭關係想要早日離營外出工作,照顧家人,如依本罪最輕無期徒刑仍屬過重,不符比例原則,最後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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