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中介成後置審批機構 資深顧問或紛紛"單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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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網站公佈《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號),其中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90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0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2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爲後置審批,保留3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附件4國務院決定改爲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共計21項)列有項目“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序列號爲第5號),實施機關爲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這意味着因私出入境中介改爲由省級公安部門審覈的後置審批機構!

前置審批:前置審批是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需要先去審批的項目,也就是在查完公司名稱後就要去有關部門審批,審批完後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後置審批:後置審批是在辦理營業執照後需要再去審批的項目,也就是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再去有關部門審批,審批完後纔可以正式展開經營活動

將“前置審批”改爲“後置審批”,意味着出入境(移民市場在工商登記的範疇上,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准入門檻。“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的根本區別在於,移民公司在拿到中介資質之前是否可以開始業務。“後置審批”的直接目的是給創業的公司增加存活機率,同時也釋放出認可目前“無證運營”公司的存在合法性信號

很多“諮詢公司”除了諮詢業務外,也從事中介業務,迫於審批困難,都打着擦邊球無證運營。“後置審批”實際上先認可這些公司的存在,就加速了“無證”公司的合法化。因此,自2015年3月13日起,移民中介市場將告別“黑中介”的稱謂,一批新的公司將雨後春筍般的涌入市場。

筆者作爲移民行業從業10年的老兵,就移民資質的後置審批分析:後置是前奏,取消是趨勢

未來:① 出入境牌照不再是移民中介成立的准入門檻;② 專業和真誠的移民顧問愈發搶手;③ 行業模式將轉變爲律師事務所制或工作室制;④ 資本型公司將大肆介入移民中介行業;⑤ 服務費降低和行業利潤透明度加大;⑥ 中介行業深度洗牌正式開始,1年內見分曉!

同時,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的意義:① 一批遊離在資質之外的機構可以先行開展業務;② 一批資深的顧問將自主創業;③ 一批大型的中介機構將迅速瘦身;④ 一批口碑差的中介將被市場淘汰。

編輯按:事實上,參照設定依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的程序和審覈機構經歷了以下幾個變化

1、最早2000年開始時認定是由公安部,審批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關於加強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的通知》(國發〔2000〕25號)規定,出入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由公安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負責。審批出入境中介機構一定要嚴格把關,已批准並頒發經營許可證的,有關部門應送公安部備案

2、2004年開始是公安部審批: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屬於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而且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爲“公安部”。

3、2012年後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2012年9月23日公佈,其中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屬於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其中一項,由原來的“公安部”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而此次由前置審批到後置審批的決定對於移民行業從業者來說是一個比較大的變化,有移民中介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有些業內高管準備出來單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