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授權海警爭議海域動武 菲律賓提外交抗議
中國近日通過海警法,授權海警在「中國管轄海域」動用武器。菲律賓外交部長陸辛今天說,這項法律「是對任何違抗此法的國家的口頭戰爭威脅」,他已對中國提出外交抗議。
菲中兩國在南海存在主權爭議。北京當局控制的黃巖島(Scarborough Shoal)周邊海域和永暑礁(Fiery Cross)、東門礁(Hughes)、赤瓜礁(Johnson South )、美濟礁(Mischief)、渚碧礁(Subi)等7座南沙羣島島礁,都在菲律賓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內。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2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此法授權海警單位,若外國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中國海警登船檢查」,經警告無效後,海警人員可以使用武器。
菲國參議員漢迪夫洛斯(Risa Hontiveros)25日質疑,中國通過海警法,「是否意謂…下次他們要我們的漁船沉沒或把我們的漁民留在大海之中時,不僅碰撞他們,還會開槍射擊?」
中國與菲律賓漁船2019年6月在南海碰撞,造成菲船沉沒。由於中國船隻未援救菲國漁民,事件曝光後,菲國民情激憤,引發軒然大波。
對此,陸辛(Teodoro Locsin Jr.)25日說:「這跟我們無關;中國通過什麼法律是他們的事。」但他今天態度大轉彎,推文表示:「經反思後,我(對中國)提出外交抗議。」
陸辛寫道:「儘管制定法律是主權特權(sovereign prerogative),這項法律…是對任何違抗此法的國家的口頭戰爭威脅;若無人對此提出異議,(意謂各國)將屈服於它。」
菲國漁民長期指中國佔據南海島礁,影響他們生計。菲律賓外交部去年8月曾就中國海警「非法沒收」菲國漁民漁具,向中國提出外交抗議。
菲律賓前外長羅沙里歐(Albert del Rosario)和前監察使莫拉萊斯(Conchita Carpio-Morales)2019年向國際刑事法院(ICC)指控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南海犯下危害人類罪。
羅沙里歐說,中國持續封鎖黃巖島領海,讓菲國漁民無法謀生。另外,2018到2019年,至少322艘中國民兵船隻集結在菲律賓控制的中業島海岸超過450天,騷擾中業島居民,阻撓漁民謀生。
菲律賓每日詢問報(Philippine Daily Inquirer)今天報導,一名菲國漁民表示,一艘中國官方船隻日前阻止他前往中業島(Thitu Island)附近一處沙洲。
對此,管轄中業島的巴拉旺省(Palawan)自由鎮(Kalayaan)鎮長德孟多(Roberto del Mundo)建議漁民遠離中國船隻,以免緊張情勢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