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符合產權清晰、位置適宜、面積適中等條件的存量房可以轉化爲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提出,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方式如下:

(一)劃撥用地集中新建。

(二)結合實際在商品住房、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項目中配建。

(三)存量房轉化。符合產權清晰、位置適宜、面積適中等條件的存量房可以轉化爲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四)企事業單位可以利用自有存量建設用地與建設運營機構合作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五)市政府明確的其他籌建方式。(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來源:澎湃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