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專欄》柯文哲有事,林右昌沒事?

基隆前市長林右昌任內不但與大日公司負責人蘇幸福一起到民進黨中常會報告,還將東岸商場交給大日當成重要政績。(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有一種說法認爲,柯文哲不宜用政治手段解決司法問題,這話乍聽有理,但經不起實證,純粹書生之見。

陳水扁難道不是用政治手段解決司法問題?若純循法律途徑解決,他現在能逍遙法外?諸多扁案都已經解決了嗎?我看,政治強姦司法,一直以來都挺成功的。

一般老百姓都心知肚明,臺灣司法不過是政治工具,既可以修理不同黨的卸任大官,也可以修理不同黨的新任大官。既可修理不同黨的對手,也可以修理覬覦大位的同志。

所以別自欺欺人,把司法看得那麼貞潔,好像它可以獨立於政治,問題只在於,被「司法鬥爭」的政客,有沒有本事靠政治力掙脫手銬腳鐐而已。

這一點小草懂不懂?我看,以前不懂,現在應該也懂了。

就眼前的事兒,柯文哲墜入司法深淵,但當初扶他坐上臺北市長寶座的姚立明,卻被賴清德提名爲大法官,深刻說明司法不過是政治之奴隸,重要位置完全可以酬庸給臉皮厚如城牆的政治變色龍。

簡單說,柯文哲若只想靠法律途徑脫困,絕對是死路一條,柯黨還是早點準備阿北的「後事」吧。

作爲政治工具,司法可以是劍,也可以是盾,柯文哲顯然是被劍猛戳,但民進黨大員卻通常被盾保護。別的不說,就說前基隆市長林右昌。

按綠營的土匪作風,縣市長的位置若被他黨奪走了,發動罷免是一招,司法追殺是另一招。所爲何來呢?怕自己任內的貪腐情事被揭發而已,不是嗎?前者的案例是韓國瑜,後者的案例是高虹安。綠營長期執政下的高雄市與新竹市,經得起哪怕只有一絲公正的司法調查?

柯文哲的京華城案與林右昌的「大日案」(含衍生劇「NET案」)樣態雖然不同,但在人民眼裡,都是官商勾結類的弊案,試問,兩案的司法待遇,是不是天差地別?

司法處理柯案,顯然務求「打老虎」,上窮碧落下黃泉地往上頭辦;相對地,司法處理林案,似乎務求「保老虎」,只辦到大日公司與基隆市府的「臨時人員」,好像前市長林右昌與此案毫無瓜葛。是這樣嗎?林右昌幕僚在基隆地檢署偵結後,厚顏稱司法還林右昌公道,這不是就露餡了?

一個市長,可不可以切割自己任內的官商勾結弊案?理論上是不可以,但實務上只要透過「司法止血」就可以成功爲自己洗白。有司法護城河還不夠,還得利用民主工具進一步奪權——催生「罷梁案」。

須知,此案是涉嫌讓渡市府產權給特定財團的重大弊案,而大日與NET接連在法院敗訴或被駁回聲請,致使「罷樑團體」之訴求失去法律層面的支撐。明明白白的官商勾結,前市長林右昌卻被司法「還了公道」,一點法律與政治責任都沒有,合情合理?

這麼問好了 —— 如果爆發弊案的前任基隆市長是柯文哲,今天會是這個結果嗎?

除了司法不符比例原則,媒體也不成比例地報導與評論柯案與林案,原因無他,林右昌有執政黨作爲政治靠山,柯文哲只有小草。那麼,是誰在喂料給媒體與柯黑的?答案不言而喻。

當然,柯自己人緣差,兼投機,靠勢,虛僞等等令人作嘔的作風,也讓他成了被落井下石的最佳箭靶,但就案件論案件,柯文哲有事,林右昌卻沒事,根本毫無道理,也毫無正義可言。

真正的問題是,柯文哲的京華城案,在臺灣政界算多大的案子?比臺南光電弊案更嚴重嗎?比前高雄市長陳菊的諸多爭議更大嗎?只要衡平地從人民的角度看政治,即可認清當前社會是如何不符比例地審視政治醜聞,而例子不勝枚舉。

一般時評人,免不了要追時事熱點,但政治中人如國民黨員,自己要知道輕重。同爲在野黨,你們批柯的力度如果大於批評林右昌,批柯的角度如果無法與批林對齊,那就太可笑了,因爲後果絕不止雙標之譏,還攸關此後四年的監督力道。

藍營當前的主戰場是「罷梁案」,於情於理於法,死嗑對象當然是林右昌,你們得向支持者再三說明,向社會反覆質疑,爲何柯文哲有事,林右昌沒事?

我雖然是資深柯黑,但知道適時節制,批柯要在他得意囂張的時候批,當柯身敗名裂,我會問,誰是最大受益者。還用說嗎?當然是賴清德,而不是在野勢力。

國民黨員要知道,如果賴清德在就職半年內,就從少數總統搖身一變爲多數總統,那纔是真正的災難,而國民黨勢必會成爲最大受害者。我雖不在乎國民黨死活,但你們黨人可以不在乎嗎?

總之,不是鬥柯不可以,而是鬥綠更有性價比,保柯雖大可不必,但曲線保賴就是傻X。不用政治手段解決司法問題,哪有可能解決問題?道理是講給君子聽的,而不是土匪。(作者爲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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