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要求辦好“4+3+2+1”10件實事

本報訊記者 林曄晗 通訊員 高陽)日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解決好基層羣衆“急難愁盼”的現實問題作爲切入點着力點,明確要求辦好“四項便民措施、三項爲民行動、兩項利民制度、一項惠民工作”10件實事,採取院領導分項包乾、督導推進等工作方式,確保辦實事取得實效。

四項便民措施包括網上查詢訴訟進展、網上辦理訴訟退費、網上化解簡易糾紛、網上確認訴訟身份,三項爲民行動包括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執行行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專項行動、整治案件超審限專項行動,兩項利民制度分別是院(庭)長接訪制度、院領導督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注案件制度,一項惠民工作是開展民法典百場庭審直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