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加重!洗錢防制修正草案通過 詐騙車手將可判5年徒刑

▲過去車手被逮刑責都很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詐騙事件層出不窮,而過去第一線車手被逮之後,往往因爲不知知道金錢流向,刑責都只能輕判,不過行政院日前審查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未來車手落網後,就算不知道錢的流向,還是會被視爲洗錢,最重可以判處5年有期徒刑,不過被害家屬還是認爲,「最後要看法官會不會依照新法了。」

桃園一名19歲的李姓少年,高中輟學後沒有工作,上網找工作就去當車手,兩個月提領超過85次,金額90萬元,而且犯案時都穿着同一件的黑色外套,被警方逮捕時,搜出多張的提款卡,不過根據現行法律,車手被逮後,多因爲不知道金錢流向,有的人甚至不知自己變成車手,因此多半都是判處一年以下的刑期。

不過行政院日前審查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中有個車手條款,未來只要詐騙車手提領贓款,就算不知道流向,還是會被視爲洗錢,最重可以判5年有期徒刑,不過有被害家屬還是擔心,「最後還是要看檢察官或法官怎麼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