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工會發動二波夜宿 籲國產集團吐24億
復興航空去年11月無預警停飛及宣佈解散迄今,勞資爭議仍未解。復興航空企業工會今決定再度夜宿表達抗議,自1月3日到1月6日會到國產實業大樓夜宿,堅持要求林家父子出面負責。
工會強調,興航在員工信託專戶存有7.45億元,僅夠用於支付積欠薪資及法定資遣費;至於工會要求的優惠資遣方案,額外需5億元,國產集團應出面負責。因爲依據財報,興航淨資產應尚有50億元,又國產集團持有46.79%股份,仍可拿回24億元。工會主張,該筆錢應用於照顧員工。
此次興航工會共提出3點訴求:
二、鑑於林家大股東讓興航惡性倒閉,勞工及小股東之權益,應優先於林家大股東,可優先分配公司現有資產。
三、會員之優惠資遣方案:平均工資超過4萬5千8百元者,加發2.5個月,平均工資低於4萬5千8百元者,加發3個月;本會會員應額外給予三十萬元。
興航工會副理事長龎閔憶說明,除了積欠薪資、法定資遣費,工會所提優惠資遣方案,興航額外需支付5億元,興航卻聲稱沒錢,錢必須給小股東。
但龎閔憶強調,興航不應挑動小股東與失業勞工對立。從興航財報判斷,截至105年9月30日,扣除積欠銀行團等債權人負債,仍有約57億淨值。另外,依最近一次合併綜合損益表,105年7月至9月,興航虧損9億,而且載客率未明顯下滑、油價未上漲,工會預估興航10月、11月虧損6億。因此,工會預估興航仍有約50億淨值。
龎閔憶指出,興航小股東僅持股15%,林家關係企業與林家親戚就佔至少46.79%持股,50億最後有至少24億將流回林家。工會要求,林家應主動將24億元拿出來照顧勞工以及小股東。
此外,興航工會顧問林佳瑋指出,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60天的預告解僱期間,應持續支薪,興航董事會也曾通過,願發給員工比資遣費多2.6億元,就是指這60天薪資。但林佳瑋強調,由臺北市勞動局召開第4次《大解法》協商會議,興航卻說只能給1.45億元,臺北市勞動局也表示甚不合理。
工會指出,經與臺北市勞動局確認,興航9月到12月,都沒有提撥6%退休金到員工勞退帳戶;興航則告訴工會,該筆錢用於應急。
另外,工會說,興航解散前鼓勵部分員工留職停薪,該些員工就已勞保,造成失業給付都沒辦法請領,因爲被認爲是自願離職。
龎旻憶也指出,興航至今未給員工資遣費明細,員工仍不清楚年資、基數等算法,員工普遍認爲領取的資遣費是短少的。
工會指出,將從1月3日到1月6日,夜宿國產實業大樓底下,因爲1月6日是第5次《大解法》協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