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白骨案宣判 臺南首件國民參審2被告均處無期

陳姓女子被發現陳屍臺南市新化區礁坑裡偏遠山林地時,已是一具白骨。(資料照片)

國民法官法去年元旦施行以來,臺南地方法院第一起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新化白骨案,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25日下午宣判,2名被告王澤濬、王元平均依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澤濬與陳女爲情侶,因認爲對方交往期間劈腿心生不滿,與王元平討論將被害人約出來談判。2022年6月5日王元平假意邀約陳女前來臺南遊玩,同日駕駛自用小客貨車前往臺中,將對方載往臺南市新化區住處附近山區。

抵達後,王元平以視訊通話功能撥打電話給王澤濬,由王澤濬與陳女通話,但2人發生口角後,改由王元平與王澤濬繼續通話。當時,王澤濬要求王元平教訓陳女,王元平答應後,從車上拿出撞球桿先朝陳女腿部毆打致癱軟倒地,又繼續毆打對方多下。

王元平還讓王澤濬透過視訊看見現場狀況,並詢問王澤濬如何處置,2人明知陳女已無自救能力,王澤濬卻指示王元平將陳女獨留在荒野,王元平即駕車離去,並將被害人手機一併帶走。

隔天王元平又返回現場查看,發現陳女仍倒臥原地且氣息尚存後,將此一情況告知王澤濬,但2人決意將陳女留在原地,導致對方死亡後,直到於2022年7月12日,鄰地地主經過該地點發現有白骨才報警處理。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陳女在人生最後的時間,孤獨一人面對生命的黑暗,身心都承受一般人難以想像的恐懼與痛苦,最終在斷絕求救可能的絕望中死去,客死異鄉曝屍荒野,可見2名被告犯案手段非常殘忍,侵害生命法益的情節重大,也帶給家屬無可磨滅的巨大傷痛,致家庭喪失精神寄託從此破碎。

國民法官法庭還強調,2名被告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爲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爲或逃避責任,並沒有坦然面對自己的過錯,絲毫感受不到2被告誠心悔改,他們對被害人生命消逝的結果仍抱持着漠視、漠然,與我無關的態度,也從來沒有主動向家屬表示歉意、賠償損害,讓人感受不到他們有一絲絲悔意,此一犯後態度完全沒有辦法對他們做出有利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