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白骨案 毆癱被害人丟包致死 2男判無期
2022年7月12日陳姓女子被發現陳屍臺南市新化區礁坑裡偏遠山林地時,已是一具白骨。(本報資料照片)
發生在2022年間的臺南新化白骨情殺命案,臺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25日以被告王澤濬、王元平犯案手段殘忍,侵害生命法益情節重大,加上犯後態度不佳,將他們依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此案也是國民法官法施行以來,臺南地方法院第一件列入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判決指出,王澤濬與陳女爲情侶,因認爲對方在交往期間劈腿心生不滿,經與王元平商討將被害人約出來談判。
2022年6月5日王元平假意邀約陳女前來臺南遊玩,同日駕車前往臺中,將對方載到臺南市新化區住處附近山區。抵達後,王元平通知王澤濬與陳女通話,但2人發生口角,王澤濬即要求王元平教訓陳女,王元平從車上拿出撞球桿先朝陳女腿部毆打致癱軟倒地,又繼續毆打對方多下。
王元平還讓王澤濬透過視訊看見現場狀況,並詢問如何處置?2人明知陳女已無自救能力,王澤濬卻指示王元平將陳女獨留在荒野。隔天王元平又返回現場,發現陳女倒臥原地且氣息尚存,但仍決意將陳女留在原地,導致對方死亡,直到於2022年7月12日才被鄰地地主路過發現有白骨報警處理。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陳女在人生最後時間,孤獨一人面對生命黑暗,承受一般人難以想像的恐懼與痛苦,最終在斷絕求救可能的絕望中死去,客死異鄉曝屍荒野,可見2名被告犯案手段非常殘忍,侵害生命法益的情節重大,也帶給家屬無可磨滅的巨大傷痛。
法官還強調,2名被告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沒有坦然面對過錯,絲毫感受不到誠心悔改,也沒有主動向家屬表示歉意、賠償損害,讓人感受不到一絲絲悔意,此一犯後態度完全沒有辦法對他們做有利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