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遷條例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系中國歷史上首次

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公佈了《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全文,再度就“新拆遷條例”立法徵求公衆意見。根據意見稿,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須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新聞背景

今年1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首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此,社會高度關注、討論熱烈。截至3月3日,共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

據瞭解,首次徵求意見後,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逐條進行了整理、分析,選取40多個典型城市建設用地來源、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等情況進行了專項調查統計。經過多次論證,聽取專家、有關機關意見之後,形成了此次的二次徵求意見稿。

公衆可以在2010年12月30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或者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方式(fwzs@chinalaw.gov.cn),對二次徵求意見稿發表意見。於英傑 戚慶燕

最大亮點

此次徵求意見稿最大的亮點,無疑是對“強制拆遷”的規定,只能是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曾引發衆多矛盾的“行政強拆”,擬被宣告“壽終正寢”。

按照現行條例的規定,政府既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拆遷。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修改後的規定有利於加強對基層政府徵收補償活動制約,有利於減少在房屋徵收與補償中的矛盾。

今年初首次徵求意見時,共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其中,3950條意見是針對徵收過程中的強制搬遷提出的。

這些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認爲政府作爲房屋徵收主體,是當事人一方,不應有行政強拆權,政府只能依法申請法院強制拆遷;或者即使政府強制拆遷,也必須依法申請法院裁決後方可強制拆遷,建議取消行政強制拆遷制度。二是認爲爲了提高徵收工作的效率,保證建設活動的順利進行,有必要保留行政強制拆遷,但應當對行政強制拆遷的條件和程序作出嚴格限定。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統計,近幾年來,行政強制拆遷的比例平均爲0.2%左右,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認爲,強制拆遷過程中出現的惡性事件雖然是極少數,但必須高度重視,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同時,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於2009年8月28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行政強制法(草案)(三次審議稿)》第十三條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也排除了行政法規設定強制執行的可能性。

專家稱,在搬遷過程中引入司法程序,就是要依仗法院這個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對事情進行公正的判斷和裁決。司法程序的設置,可以約束行政權力的濫用,遏制行政行爲的衝動和盲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使搬遷更加文明規範。法院可以對政府作出的徵收補償決定進行審查,如果法院認爲政府的徵收補償決定明顯違法,可以裁定不予執行。

同時,新徵求意見稿也保留了強制搬遷的手段,對於提出不合理要求的“釘子戶”,可以通過司法程序進行強制執行,遏制極個別“釘子戶”的膨脹慾望。

新華視點

被稱爲“新拆遷條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15日起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行政法規出臺前兩次公開徵求意見,這在新中國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近年來,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圍繞土地佔用產生的矛盾越來越多,原有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也日顯滯後。制定新的“拆遷條例”,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是必要而迫切之舉。特別是今年以來,各地有關征地拆遷的惡性事件頻發,社會上對儘快出臺新條例的呼聲更是不絕於耳。

徵地搬遷,一頭事關經濟發展,一頭繫着羣衆利益。如何既不影響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又切實維護好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如何既遏制住借徵地搬遷搞貪污腐敗、形象工程等羣衆深惡痛絕的行爲,又能防止極少數被搬遷人“以鬧取利”,諸多的問題使“新拆遷條例”的制度設計十分複雜。從這個角度看,與其倉促通過後再重新解釋或修訂,倒不如讓人們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讓羣衆的訴求得到充分體現,以確保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從2007年着手起草、研究條例草案以來,政府主管部門先後組織召開過43次各類座談會論證會;今年初面向社會第一次公開徵求意見,收集了6萬多條意見和建議。經過了十個多月的研究、論證之後,修改後的條例再一次公之於衆。這些舉措,無疑表現出政府部門民意的充分尊重。

與第一次徵求意見稿相比,再次徵求意見的“新拆遷條例”,在補償、徵收範圍、徵收程序、強制搬遷等方面進行了明顯修改,此前羣衆提出的許多意見建議得到了體現。可以預料的是,新一輪公開徵求意見,必將引發人們更廣泛的討論。面對紛繁複雜的意見,面對不同羣體的建議,更需要法規制定者慧眼識珠”,體現出合理訴求,保護好合法利益,而這也纔是對民意的真正尊重。

應當清醒地看到,徵地搬遷問題正日益成爲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突出矛盾,加快確立公平公正、程序規範的規則,才能從源頭上破解徵地搬遷之困。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礎上,把這一敏感而複雜的法規設計好並使之儘早出臺,人們期待政府主管部門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