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安居型商品房歷史遺留問題 深圳公開徵求意見
財聯社3月13日電,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的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補繳價款規則,以及繼承等內容。權利人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滿十年,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且補繳價款;若不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不需要補繳價款,該套住房性質維持不變,權利人按照規定佔有、使用該套住房的權利不變,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繼承。市住房建設局將採用以全流程網辦爲主的辦理方式,常態化提供業務辦理服務。權利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可以隨時提出,且補繳價款不會因爲申請時間不同而發生變化。因此,申請人無須在政策正式實施後集中辦理。深圳市正在規劃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不再新增規劃建設安居型商品房。歷年出售安居型商品房約6萬套,根據購買時間,陸續在滿10年後達到取得完全產權條件;申請人將安居型商品房上市交易後,按照相關規定不得以無房身份再次租購本市保障性住房,預計每年能夠達到取得完全產權條件並且進入市場的安居型商品房數量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