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立法要求工程需做透水保水設施

新北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要求工程需做透水保水設施,以避免極端氣候陣雨水患

市議會今天審議通過「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以因應氣候趨向極端變化,避免因出現短時間強陣雨,讓市區下水道系統難以負荷引發積淹水。

爲減緩下水道系統負擔,新法公告實施後,將要求公共或私人工程未做好透水保水設施維護管理或拒絕水利局人員抽查,最高可開罰新臺幣10萬元。

雖然議會三讀通過法案,但李婉鈺批評此一自治條例是個空泛的的法案,並未說明適用何種地區。新建築物已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專章規範,不須另訂法規,但條例也未提及舊建成區、舊建築物應如何透水保水。

她說,道路分隔島、路面行人道等社區,是最容易增加透水及保水地區,但條例內容卻將「車行道路」部分刪除。她建議訂定管制分區分別訂定透水保水的管制目標。未來等法案公佈後,將提起修正案。10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