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霸快車道吵架 民冒「便衣警」大吼:證件拿出來

▲小情侶快車道吵架。(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對小情侶騎車臺北市景福門圓環快車道,停車開始吵架,時間長達10多分鐘,也不管旁邊呼嘯而過車輛。有民衆看不下去,宣稱是「便衣警察」,將他們帶到路旁好好上一課,但其實此舉恐已違法

根據民衆的行車記錄器影片,8日凌晨4時多,一對情侶騎車停在中山南路、凱達格蘭大道口的快車道,男生對坐在機車上的女生說,「妳到底要不要走,要不要走,走哇」,隨後掉頭離開,留下機車和女生,但過了幾分鐘後又回來。兩人完全不管是否會被疾駛而過的車輛撞上,十分危險。

人家報案了,你們還不走,證件拿出來!」一輛車靠近小情侶,車上的人大聲斥喝,自稱是便衣警察,要他們配合到路邊;兩人被嚇到,乖乖把車牽到路旁。

對此,冒充便衣警察的民衆說,自己只是路過,「我們剛纔在那邊看很久,想說那個男的是要對她怎麼樣,最後才發現在吵架,在路中間吵架太誇張」,纔會決定用這招。有網友認爲,雖冒充警察行爲不太好,但是爲了顧及其它人和情侶的安全;也有人說,這是下下策,還是報警比較妥當。’

根據臺北市警察局網站,如有非警察身分者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將涉犯《刑法》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以下罰金。」本類案件如經他人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警方自得據以調查偵辦。

▼不時有車輛呼嘯而過。

▼有民衆冒充便衣警,將小情侶叫到路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