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霸快車道吵架 民冒「便衣警」大吼:證件拿出來
一對小情侶騎車到臺北市景福門圓環快車道,停車開始吵架,時間長達10多分鐘,也不管旁邊呼嘯而過的車輛。有民衆看不下去,宣稱是「便衣警察」,將他們帶到路旁好好上一課,但其實此舉恐已違法。
根據民衆的行車記錄器影片,8日凌晨4時多,一對情侶騎車停在中山南路、凱達格蘭大道口的快車道,男生對坐在機車上的女生說,「妳到底要不要走,要不要走,走哇」,隨後掉頭離開,留下機車和女生,但過了幾分鐘後又回來。兩人完全不管是否會被疾駛而過的車輛撞上,十分危險。
「人家都報案了,你們還不走,證件拿出來!」一輛車靠近小情侶,車上的人大聲斥喝,自稱是便衣警察,要他們配合到路邊;兩人被嚇到,乖乖把車牽到路旁。
對此,冒充便衣警察的民衆說,自己只是路過,「我們剛纔在那邊看很久,想說那個男的是要對她怎麼樣,最後才發現在吵架,在路中間吵架太誇張」,纔會決定用這招。有網友認爲,雖冒充警察行爲不太好,但是爲了顧及其它人和情侶的安全;也有人說,這是下下策,還是報警比較妥當。’
根據臺北市警察局網站,如有非警察身分者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將涉犯《刑法》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以下罰金。」本類案件如經他人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警方自得據以調查偵辦。
▼不時有車輛呼嘯而過。
▼有民衆冒充便衣警,將小情侶叫到路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