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長:陳同佳赴臺主導權在臺方 「需明確批准入境」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圖/路透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港男陳同佳日前表示將在10月內來臺投案,但至今臺港官方角力不斷。對此,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7日強調,陳同佳赴臺的主導權在於臺方對方需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提供簽證及赴臺日期等細節,而後香港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提供協助。他並重申,特區政府未與臺方建立所謂聯繫窗口

李家超就陳同佳案接受港媒《信報》專訪,再次就港府立場表態。他說,既然陳同佳願意赴臺,只要臺方安排則可成事,強調「自己立場很清晰,就是希望事件可以早日成事、早日完結。」

▲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香港犯「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後,一直住在安全屋。(圖/路透)

他還舉2016年的石棺屍案爲例,認爲香港可以參考當年做法移交逃犯。李家超也重申,特區政府與臺方從來沒有建立任何聯繫窗口,亦不想再就此問題爭論。

據瞭解,在受害人潘曉穎母親日前出面喊話,籲請陳同佳儘快投案下,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4日說,陳同佳的臺灣律師於5日就案件與臺灣相關部門會面,相信投案安排很快就會明朗。但管浩鳴在6日接受港媒訪問時僅說,有消息會進一步說明,並未透露會面結果

對於港府否認與臺建立「單一聯繫窗口」,以及陳同佳投案進度,陸委會則聲明稱,臺港警方早在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資訊也經臺灣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轉知陳同佳。

陸委會表示,針對陳同佳案,我方希望依法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立場堅定,「如果陳嫌確定要來臺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指出,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臺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爲,必須再次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

►不再眷戀青春,因爲我持續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