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再掀臺港角力! 港府:無權干預「如何赴臺自首」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在臺殺害女友港人陳同佳計劃10月來臺投案臺港雙邊再起政治角力香港保安局5日晚間表示,港方已多次強調,陳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畢並重獲自由,特區政府沒有法律授權干預陳同佳選擇以何種方式赴臺「自首」。

▲在臺犯下殺人棄屍嫌疑的陳同佳有意來臺投案,卻再度引發政治角力。(圖/路透

大公文匯媒體報導,香港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陳同佳的律師聯絡臺灣當局,提出陳同佳赴臺的安排,而他選擇以什麼管道聯繫,或何時赴臺,特區政府都無權干預。

發言人接着指出,如果陳同佳獲臺灣明確通知被批准赴臺,包括相關的簽證安排及預計赴臺的日子等,港臺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管道研究行程安排。

香港保安局強調,特區政府一向以務實態度處理事件,期望讓陳同佳儘早赴臺自首或投案,也希望臺方同樣以務實態度,讓事件儘快得到解決。

蘇貞昌5日在宜蘭表示,不可能讓他臺灣自由行。(圖/記者遊芳男攝)

針對陳同佳自首一事行政院長蘇貞昌5日表示,陳同佳不可能來這裡自由行,也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所以香港政府用不着推來推去,「我們政府一切會依法辦理。」

不過,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批評,稱「人家是來投案,你說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臺,你是在恭三…」、「通緝都來不及了這到底在幹嘛」、「司法管轄權主權的一部分」、「捍衛主權不是隻是用來嘴炮」、「行政院長管唱歌不管殺人」。

陸委會針對此事迴應,臺港警方早在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視窗,相關資訊也經臺灣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轉知陳同佳,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臺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爲,必須再次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嫌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儘速與我視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