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續爭鋒 公務員年金改革再起爭論
▲軍公教團體反年金改革,憲法法庭開庭審理。(圖/記者吳銘峰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5日繼續召開憲法法庭,上午進行公務員年改部分。立委林德福質疑,政府口口聲聲說財務困難纔會年改,但前瞻計劃舉債4200億,可見根本沒有政府說的財政壓力、急迫性等公共利益。至於行政院則維持先前論調,高齡化加少子化讓基金財務困難,有可能拖垮政府,所以改革。
本次憲法法庭進行公務員年改部分,聲請人指定代表立委林德福、李鴻鈞、王育敏與律師李念祖、鄧民治、蔡進良等人出席;關係機關部分,行政院指定代表政務委員林萬億,考試院指定代表銓敘部部長周弘憲、司長陳紹元、律師洪偉勝、副教授林佳和與範文清等人出席。聲請人推薦李來希爲鑑定人,關係機關則推教授張桐銳教授爲鑑定人。
一開始由聲請人陳述意見,林德福表示,政府推度年改最重要的藉口就是財務困難,但光是一個前瞻計劃,就決定舉債4200億元,可見政府根本沒有財務困難的壓力;另外年改後,剝奪已經退休的公務員的給付金額,溯及既往,已經牴觸信賴保護原則,並危及公務員制度性保障等憲法上重要的原則。
此外,聲請人委任律師李念祖,也舉出憲法上獨到見解。他分析歷年來大法官解釋,認爲解釋中提到的公務員與國家間的公法上關係,應該蘊含有公法契約關係,且兩者間互不排斥。而在有公法關係的前提下,國家與公務員互負給付義務,也應嚴守契約條件;所以公務員退休後,國家應依照雙方間的公法契約,給付退休的條件與內容,不能隨意毀約否認。
至於行政院仍是跳針式的迴應,由於國民人口組成的改變,高齡化造成國家給付退休公務員的負擔加重,少子化造成國家取得公務員工作而納入公保的收入減少。尤其公務員退撫基金的收支已經失衡許久,若不再處理將會影響公務員退休制度,甚而拖累國家財政,所以纔要改革。而退休公務員所主張的公法上信賴利益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平等原則等等原則,行政院一概否認。
▼律師李念祖在憲法法庭中。(圖/翻攝司法院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