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球沒蝦、布丁沒雞蛋 消基會:實在很瞎

記者蔡孟修臺北報導

辣椒油沒辣椒、花生油沒花生,現在消基會進一步針對「標示不符」或「名實不符」兩大項目,抽檢市售16件零食檢驗結果發現全部合格,其中11件更沒有如包裝品名所標示的原料,例如盛香珍荔枝椰果沒荔枝、滋露巧克力也沒有草莓,倒是色素香料一大堆,小朋友過度食用恐有過動現象

▲消基會日前針對「標示不符」或「名實不符」兩大項目,抽檢市售16件食品做抽查,結果全部不合格,其中11件更沒有如包裝品名所標示的原料。(圖/記者蔡孟修攝)

假油事件爆發後,消基會再進一步針對市售零食做檢驗,其中所抽驗16產品不是「名實不符」就是「標示不符」。消基會進一步發現,這些樣本的製造成分,根本沒有如同產品包裝上所標示的品名,16件當中就高達11件,不合格率近7成。

消基會董事黃鈺生表示,這些「名實不符」的產品不乏知名大廠,例如盛香珍荔枝椰果沒荔枝、滋露巧克力也沒有草莓、吉米吉臺漁碼頭紅𫊻棒沒紅𫊻,甚至有一款咔咔草莓巧克力棒,不僅沒草莓,也沒巧克力成分,根本是欺騙消費者

另外,消基會也發現,市售的水果飲品也有同樣情形,例如阿薩姆蘋果奶茶沒有蘋果原料,家樂福水蜜桃果茶沒有水蜜桃,全國草莓調味保久乳有沒草莓,這些草品僅有的只是香料、色素一大堆。對此,消基會表示,若小朋友食用過量,恐會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情形,甚至會引發過敏

天氣轉涼,吃火鍋的需求增加,消基會也發現其中桂冠蝦球內容物標示僅有魚漿花枝丁、蛋白液、澱粉…等原料,唯獨沒有「蝦」的成份,實在有夠瞎。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9條》,若是有商品「標示不符」的情形,可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但如果是實際內容物與宣稱不符,那可能已經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1條》,可依同法41條,最高可處2,5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