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8天奪2命逃死 判無期徒刑

綽號「蝦米」的31歲男子蔡秉逸,當街砍輾王重傑致死,後又持雙槍到角頭老大陳建文家,連開9槍打死老大後投案,遭判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2月,震驚社會的臺南安平角頭仇殺案,8天釀2死,綽號「蝦米」的31歲男子蔡秉逸,駕車當街砍輾王重傑致死,後又持雙槍到角頭老大陳建文家連開9槍射殺陳男後投案,蔡被依殺人等罪起訴,臺南地院昨宣判,蔡秉逸合併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20萬元。其餘6名共犯分別處判15年10月至1年2月不等刑期。

安平區今年2月接連發生幫派火併,蔡秉逸與王重傑因合夥投資權利車糾紛,蔡於2月16日向警方檢舉王重傑在汽車旅館開毒趴,王逃出汽車旅館,遭蔡與同夥當街追砍,王一度攔下路過男大生機車逃逸,但在永華路富霖餐廳停車場被堵到,再遭蔡秉逸的手下駕車輾殺,傷重不治。

蔡秉逸犯案後逃亡,得知昔日老大陳建文要幫王重傑報仇,其安南區住處又遭人鬧事,萌生殺意,同月23日槍殺陳建文後投案。

蔡等7名共犯到案後,臺南地檢署4月間依殺人罪嫌起訴,昨日上午臺南地院審結宣判,蔡秉逸被合併判無期徒刑,涉駕車衝撞、輾壓王重傑,持西瓜刀砍刺王3刀致死的曾俊湳,遭判15年10月,其餘共犯均爲共同犯傷害罪,劉科南1年徒刑、蘇琮傑1年4月、餘俊廷1年6月、王秉州1年2月、徐梓恆1年2月。

蔡秉逸揹負2條人命,外界原本認爲他難逃死刑,但合議庭審酌認爲,蔡供稱原本只是打算抓王男、陳男教訓,另,審理期間意外牽扯蔡秉逸在今年1月底另涉直播主案件,蔡當時與陳建文已有糾紛,其所擬定分工計劃書被警查扣,但法官認爲,此分工計劃表難以佐證蔡事前預謀殺害王男、陳男。

臺南地院法官劉怡孜認爲,蔡殺人前,住家曾遭毀損及騷擾,而誘發殺人動機,行爲與無差別濫殺兒童或民衆有差別,且犯後立即投案,也承認犯行,不應量處死刑,但考量蔡秉逸殺人動機、手段果決且手法兇殘,雖曾向死者家屬致歉但未彌補損害,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