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坦蕩蕩」涉每票1000賄選 嘉市副議長深夜返臺有議會保護傘
▲郭明賓原爲國民黨當紅炸子雞,因選舉考量退出國民黨籍,如今卻涉及賄選案。(圖/記者翁聖勳翻攝/下同)
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尋求連任卻涉及現金買票,他曾強調「不是我,我坦蕩蕩!」檢方10日搜索競選總部,卻發現他6日已出境到大陸,透過他的家人喊話希望出面接受調查,並不排除發佈通緝。而郭明賓12日深夜搭機從上海飛回臺灣,預計今天(13日)現身議會說明。而議員有所謂的「議會保護傘」,司法機關若沒得到議會的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據瞭解,郭明賓原爲國民黨當紅炸子雞,因選舉考量退出國民黨籍,卻涉及嘉義檢警調9月查獲嘉義市朝陽里長董林淑治現金買票一案;由於當時盛傳就是郭以每票1000元要求董爲自己買票,而董卻遭收押禁見。加上當時正值議會開議期間,郭更主動向媒體表示,「不是我,我坦蕩蕩!」
▲▼嘉義地檢署表示,郭明賓從5、6月開始交付選舉賄款給多名樁腳。
嘉義地檢署表示,郭明賓從5、6月開始交付選舉賄款給多名樁腳,當中包含董林淑治,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熟識選民進行賄選;目前郭明賓涉嫌現金買票賄選案3件,已收押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1名樁腳,兩人續押中。
檢方10日搜索郭明賓的競選總部和住家,才發現他6日已經出境到大陸,不排除發佈通緝。據瞭解,郭12日深夜10時許從上海搭機返回桃園機場,預計今現身議會說明。
其實議員有所謂的「議會保護傘」,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1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