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了你好嗎?」掐死21歲腦麻兒 父辯護律師:利他殺孩

臺北地院。(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男子何忠明因爲長期照顧罹患腦麻兒子何家綸(當時21歲),前年(2015)3月間親手將人掐死,聲稱因爲受不了長期壓力,隨後自首被依照殺人罪嫌起訴,臺北地院19日開庭,何的辯護律師出庭表示,何男的行爲屬於精神醫學上的「利他殺孩」,希望法官能夠將殺人重罪,改爲相對較輕的加工自殺罪。

檢方調查,現年44歲的何忠明經營鐵工廠,和妻子育有兩子,其中大兒子何家綸出生時,因爲臍帶繞頸缺氧窒息,被宣告死亡後,又急救保住性命,卻在3歲時診斷出腦性麻痹,此後四肢辦法活動,都必須要靠坐輪椅生活無法自理,過去也曾有踢傷照顧的阿公阿嬤,以及情緒不穩定等,意圖自殺行爲。

何忠明前年3月22日開車載兒子到臺北市撫遠街、濱江街附近,問了對方,「大家都很累了,我想殺了你好嗎?」對方點頭之後遂將人掐死,伴屍一小時後自首,「20幾年了,他連走路都不行,筆也不會握,他自己痛苦,我更難過。」 被依照殺人罪嫌起訴。臺北地院19日開庭,法官先提出臺大的精神鑑定報告,何男犯案時壓力大且情緒低落,不過並沒有構成任何臨牀上的精神疾病整體行爲並沒有問題

何忠明對於鑑定結果並沒有意見,但被法官問到,「你說死者曾經有表示想結束自己的生命,你如何得知?載死者出門時,有提到要結束他的生命嗎?」對此,他都行使緘默權,「不想再回答這些問題。」 何的律師則主張,何的行爲符合精神醫學上的「利他殺孩」,希望法官能將適用法條由殺人重罪,改爲加工自殺罪。

法官諭知10月18日再次開庭,不排除將會傳喚何忠明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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