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數字經濟覈算統計標準出爐 爲高質量發展提供數據支撐

人民網北京6月5日電 (楊曦)6月3日,國家統計局公佈了《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以下簡稱《數字經濟分類》),並於當日起正式實施。自此,我國數字經濟覈算有了統一可比的統計標準口徑範圍

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對數字經濟覈算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爲準確衡量數字經濟的規模速度結構,必須首先研製科學合理的數字經濟統計分類標準。據有關負責人介紹,制定本次分類的目的,是爲了貫徹落實我國關於數字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科學界定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範圍,全面統計數字經濟發展規模、速度、結構,以滿足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數字經濟的統計需求。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後的主要經濟形態數字化轉型正在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發生深刻變革,對世界經濟、政治科技格局產生深遠影響。”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鮮祖德表示。

近年來,我國深入實施數字經濟發展戰略,新一代數字技術創新活躍、快速擴散,加速與經濟社會行業領域深入融合有力支撐了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構建和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對於如何界定“數字經濟”這一概念,鮮祖德介紹,《數字經濟分類》以相關文件指導,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將數字經濟界定爲以數據資源作爲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爲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爲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

《數字經濟分類》將數字經濟產業範圍確定爲:01數字產品製造業、02數字產品服務業、03數字技術應用業、04數字要素驅動業、05數字化效率提升業等5個大類

對於《數字經濟分類》及時出臺的意義,鮮祖德表示,《數字經濟分類》客觀反映數字經濟發展的科學內涵和內在規律,對於加快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數字化轉型步伐,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形成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政策體系和制度環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下一步,國家統計局將定期開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核算工作,爲各地區部門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的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目標提供數據支撐。同時,借鑑國內外有關機構在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方面的研究經驗,基於《數字經濟分類》,探索開展我國數字經濟全產業的核算工作。”鮮祖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