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宿舍大羣館違規使用!都發局將發函要求改正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近來捲入文化大學宿舍「大羣館」爭議,對於大羣是否違規使用,臺北市都發局6月底前往現勘後,依照文化大學6月29日的陳述函,認定大羣館爲「寄宿住宅」使用。由於其土地使用分區爲「特定住宅區(二)」,依法僅能做集合住宅,大羣館確定違使用。
都發局表示,除了在107年6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羣館(士林區凱旋路11號)現場勘查,再依照文化大學107年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羣館爲寄宿住宅使用。
由於大羣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爲「特定住宅區(二)」,都發局指出,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爲特定住宅區細部計劃案」,大羣館所在位址系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住宅區」,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3日發函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都發局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爲都市計劃主管機關,也樂意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