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11/30起強制掛牌 未依規上路最高罰3600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11/30起強制掛牌,未依規上路最高罰3600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纔可合法上路,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提醒,若未依法領牌、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此外,如何分辨微電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可靠外觀、動力、速率、車重辨別。

微電車如何區別。(臺東監理站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表示,截至今年8月15日止,臺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爲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29日結束,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相關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

微電車注意事項。(臺東監理站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如需辦理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臺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

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覈,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