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增添新的活力(新知新覺)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更好結合。民法典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則,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的制度需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具有重大意義。在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應充分發揮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支撐作用,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增添新的活力。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需要市場主體自主參與市場活動。這就要求確認其在市場中的法律地位,保障其從事民事活動的平等權利,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參與資源配置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民法典全面規定各類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鼓勵依法設立營利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依法向投資者分配生產經營收益,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熱情;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債權、知識產權、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其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明確市場主體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這有利於社會經濟有序高效運行。
民法典規定,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並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爲即有效。這爲市場主體自主經營權提供了有力保障。民法典同時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民事法律行爲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這就在更大程度上承認和維護市場主體自主經營行爲的法律後果,爲市場主體靈活經營、實現更好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只有公平競爭、一視同仁,對不同所有制經濟的產權和合法權益進行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纔會充分釋放,一切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力量源泉才能充分涌流。民法典爲保護和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發展提供了制度安排,明確規定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這確認了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獲取生產要素、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受法律平等保護,爲不同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不同所有制經濟活力競相迸發提供了重要保障。
民法典爲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關係、推進“放管服”改革提供法治支撐。民法典規定了市場主體的民事權利,明確市場經濟活動的基本規則,進一步限定了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活動範圍和行爲界限,推動規範經濟秩序、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以不動產登記爲例,民法典確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規定登記機構職責,要求其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禁止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複登記,明確了登記錯誤的賠償責任,有助於更好發揮政府在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上的服務職能,爲交易雙方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