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 彰化下月4地增科技執法

彰化縣警局10月1日起新增25支科技執法系統,有4處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最高可罰6千元。圖/警方提供

臺中市東海女大生22日被公車撞死,引發各界關心行人安全,彰化縣今年曾發生溪湖老夫婦、伸港3姊弟被撞的重大車禍,已有8名行人因車禍身亡,彰化縣警局10月1日起新增25支科技執法,有4處特別取締「未禮讓行人」,最高罰6千元。

據道安資訊網統計,彰化縣1到6月因車禍死亡103人,行人有8人。今年2月發生行人被撞死車禍,有溪湖鎮員鹿路及彰水路路口,老夫婦走斑馬線時,被左轉公車撞上,老翁死亡,妻子重傷;伸港鄉小姊弟3人過建國路與美港公路口時,遭七旬無照老翁開車撞飛,10歲姊姊死亡,8歲妹妹仍昏迷。

彰化縣警局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駕駛,10月1日啓用25處路口科技執法,除拍照取締超速、闖紅燈,另在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和美鎮道周路與鹿和路6段路口、二林鎮鬥苑路4段與太平路1段路口、二林鎮二城路6號前等4處,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

交通隊表示,駕駛行經行人穿越線時,要與行人保持至少3公尺距離,若違規方經確認後即開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騎士未禮讓行人將開罰1200元,汽車罰6千元,須參加講習3小時,造成行人死亡則吊銷駕照。

彰化縣民進黨多位議員也呼籲彰化縣政府全面檢視縣內的行人穿越線,在人潮密集區改爲更明顯的綠底白線斑馬線,提高能見度,維護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