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今年8名行人被撞死 新設科技執法10月起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
彰化縣警局10月1日起新增25支的科技執法系統中有4處特別對「未禮讓行人」加強取締,最高可罰6千元。圖/警方提供
臺中市一名女大生22日被公車撞死,再度引發各界關心行人安全問題,彰化縣今年也曾發生溪湖老夫婦、伸港3姐弟被撞的重大傷亡車禍,今年至今已有8名行人因車禍事故被撞死,彰化縣警局10月1日起新增25支的科技執法系統中有4處特別對「未禮讓行人」加強取締,最高可罰6千元。
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網顯示,彰化縣1到6月因車禍死亡人數共103人,其中8人是行人,今年彰化2月就連續發生行人被撞死亡車禍,包括溪湖鎮員鹿路及彰水路路口,一對老夫婦走在斑馬線時,被左轉的公車撞上,造成老翁死亡,妻子重傷;還有伸港鄉的小姐弟3人在建國路與美港公路路口過馬路時,遭七旬無照老翁開車撞飛,造成10歲姐姐死亡,8歲妹妹目前仍昏迷在醫院治療中。
行人被撞死案件層出不窮,彰化縣警局也將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駕駛,10月1日將新啓用的25處路口科技執法中,除了拍照取纃駕駛超速、闖紅燈外,在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和美鎮道周路與鹿和路6段路口、二林鎮鬥苑路4段與太平路1段路口、二林鎮二城路6號前等4路口也會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
交通隊表示,駕駛行經畫設斑馬線的行人穿越線時,都要與行人保持至少三公尺距離,否則若被錄影到,警方經確認後即開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機車未禮讓行人將開罰1200元,汽車駕駛開罰6千元,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三小時,若因不禮讓而車禍造成行人死亡,將吊銷駕照。
根據警方分析,造成行人被撞的原因經常是汽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尤其是大車會有行車死角,所以只要到行人穿越道時先減速、甚至停車禮讓是不二法門。
彰化縣民進黨黨團議員李俊諭、賴清美、楊子賢、劉珊伶等人最近也曾呼籲彰化縣政府應全面檢視縣內的行人穿越線,在人潮密集區改爲更明顯的綠底白線斑馬線,以維護行人安全。
彰化縣警局將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維護交通安全。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