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竹科謊稱臺大畢 男辯「臺灣的大學」
東吳大學物理系畢業男子馬自強,爲了到竹科上班,謊稱是臺大物理系畢業,且擁有美國北卡羅萊那大學博士學位,獲聘伊諾瓦科技公司協理;工作4年半,獲取近700萬元薪資後,公司查覺他學歷有異而提告,他竟辯稱是「臺灣的大學」畢業,從未說過是「國立臺灣大學」。
53歲的馬自強2001年應徵伊諾瓦工程部協理時,佯稱搬家時遺失畢業證書,僅提供僞造的北卡大學成績單與入學通知,幸運的獲得每月12萬元的高薪,且帶領擁有臺、清、交電機碩士學位的工程師。4年半後,馬自強和公司發生糾紛,主管覺得他的英文程度不太好,敘述邏輯很差,調查後發現他竟是假博士,氣得提告。
▲馬自強硬拗臺大畢業,是指「臺灣的大學」畢業,更強調自己從未說是「國立臺灣大學」畢業的。(圖/截取自維基百科)
馬自強在法庭上辯稱,他是「臺灣的大學」畢業,可沒說過是「國立臺灣大學」畢業的,讓法官當場傻眼;最高法院25日依詐欺等罪判馬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伊諾瓦另求償4年多來馬自強領取薪資加獎金共約686萬元,但卻無法證明他不能勝任的情況形,判處馬男免賠定讞。馬反控伊諾瓦扣住承諾給的公司股票,法院判伊諾瓦須賠償馬男47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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