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我無法接受許毓仁的理由?
(編按:立法院5日就政院版的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是否逕付二讀進行投票表決,但過去一向表態挺同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卻未出席投票,引發外界討論。許毓仁則是對此迴應,表示「沒去投票並不代表反對。」)
因爲,基督徒劉櫂豪與趙天麟、被我們嘲諷「怪獸和林岱樺的罪行」的林岱樺、進步派討厭的柯建銘。
之前被我們瘋狂謾罵、討厭的他們,在關鍵時刻全部投下「贊成票」,沒錯!關鍵時刻他們都投「贊成票」。他們四位都是區域立委、他們沒有選擇不出席、他們沒有出席卻按下棄權,他們出席還投下贊成票。
如果要說政治壓力,他們的壓力不會比任何一位立法委員小,請問民主國家哪一位政治人物沒有選票壓力?而許毓仁只是一位不分區立委,他面對的選票壓力會比上述任何一位立委直接面對民衆的壓力大?不分區立委最大的壓力來自所屬政黨,他最大的壓力就是國民黨。
公投結果三百萬對七百萬,我們都知道壓力有多大,那四位立委投下贊成票,選區選民給他的壓力也很大,而許毓仁呢?沒有選區壓力,在關鍵時刻卻做出這樣的選擇,那他就得承擔被厭惡的結果,因爲我認爲這是「背叛」,事後花時間在臉書打一篇屁理由,只會讓人更看不起。
民進黨執政必然存在問題,但面對公投與敗選雙重壓力,這些立委卻還是選擇遵守憲政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這些立委的腰桿真的很直(或者說對憲政民主的態度很專一),令人感佩!
如果,許毓仁的理由成立,那以後立委遇到爭議法案都「不出席不代表反對」,請問法案生的出來嗎?根本放屁理由,恕我無法接受。
後記:
沒想到此篇文會引起共鳴,白天聽到消息我都用「許毓仁烙賽」一笑置之,但事後發現似乎很多人不明白其中問題,纔會很嚴肅地寫了這篇,說真的,他當時應該說去「烙賽」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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